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我国有4000多万户中小企业和超过7000万户的个体工商户,他们贡献了全国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和80%以上的劳动力就业。因此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当前,受新冠疫情、俄乌战争及输入性通货膨胀的袭扰,中小企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这就需要更多的扶持政策来推它们一把。
为了帮扶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局面,各级政府都出台了多种融资政策。其中最吸引人的还是政府转贷。很多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会经常出现银行贷款周期和企业生产周期不匹配问题(银行贷款周期短,企业生产周期长),导致企业无法按时归还银行贷款,进而出现银行贷款不良,影响贷款企业征信。故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过桥”及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问题,转贷平台应运而生。
一般的政府转贷平台都是由县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额出资,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而成立的地方金融组织,形式主要为参照市场化运营的资产管理公司或者转贷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发放贷款、融资咨询服务及经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服务。需要了解的是,转贷公司不是金融机构,只接受地方金融办的监督和管理。企业政府平台的转贷公司一般提供最长两个月的过渡期。操作流程是:中小企业在银行的前一笔贷款即将到期时,由银行出具企业贷款批复,明确下一笔贷款的发放时间。然后转贷公司向企业账户转入贷款金额,供企业归还银行贷款。企业偿还银行贷款后,银行按照规定的发放审核流程,再次向企业账户发放贷款,然后贷款资金转入转贷公司账户。这样就完成了一笔转贷。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政府转贷平台的利率一般都将较高,通常是月息2分,因为转贷公司的运营成本都是通过过桥利息来弥补的。因企业都是短期使用(通常是7天或者1个月内),所以都是可接受的。
受企业经营情况及银行贷款政策的影响,有些中小企业出现转贷公司偿还贷款后,银行停贷的情况,这样中小企业就面临着资金链彻底断裂的困境。转贷公司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只能起诉追回资产。目前虽然按照各地政府规定,转贷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不适应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7】22号)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所以转贷公司的年利率上限仍然是24%。
转贷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最大化的帮扶中小企业,只要中小企业经营稳定向好,理论上是很长时间是不需要偿还本金的,笔者身边就有企业连续10年未还本,仅季度还息。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们,还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