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是指:针对符合我行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基本要求的公司法人客户,我行向其发放的一年期(含)以内、5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免抵、质押物、免第三方企业担保的贷款。
(1)无需抵、质押物;
(2)无需第三方企业担保;
(3)币种人民币,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4)产品定价贷款利率与《我行中小企业小额信用贷款评分表》打分相关联,如因客观原因需要降低标准,须报分行中小企业业务管理部,按照公司业务定价办法进行审批;收取合同金额的1%的贷款安排手续费。
(1)借款人提出小额信用贷款申请;
(2)客户经理及项目经理进行贷前调查,报中小企业专业团队/支行负责人审批、核准发放贷款;
(3)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付本息,直至贷款到期日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