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贷款股东会决议是必须的吗
具体要看公司的章程是如何约定的。一般情况下,是要有董事会决议通过方可对外申请贷款,如果没有董事会决议,公司申请是无效的。如果 约定是由,那需要提交股东会研究决定,不过股东大会一般都是审议公司战略规划 大方向的,融资问题审议很少,除了重大的公司重组等情况;如果董事会决议决定由董事长或或 总经理全权负责银行融资,那么年度内由被授权人签署申请书即可,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总之,对外 融资是需要经过董事会决议的,即使是年度授权。
二、董事会的职责
董事会可以视为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的执行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有时被称作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董事会由两三个及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有: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会议记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等。
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副董事长具体执行。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的对外融资即贷款必须经过董事会的决议,如果是公司章程规定的是股东会议,那么就是股东会议决定,超过半数就可以通过,具体看公司的章程来进行判断。如果是规模较小的公司,那么只需要经过董事的同意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